榆林市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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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办法

米脂县 06月23日


为了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保障全县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益,根据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榆政教发〔2022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省、市教育大会精神,规范办学和招生行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坚持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目标,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每一位适龄儿童顺利入学。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原则。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坚持“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各学校一律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生源分布以及学校的数量、布局、办学规模等情况,确定各学校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

(二)坚持严格控制大班额的原则。小学、初中班额不超过55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超计划和超班额招生。

(三)坚持均衡配置师资与阳光招生原则。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安排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时,都必须均衡搭配;在编排班级时,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杜绝随意调班、择班等行为;在安排其他教学资源时,一视同仁,不得有所偏重,杜绝以任何名义举办重点班,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做到操作规范,过程透明,结果公开。

(四)坚持“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入学时提供的房产证房屋所有权人必须与其法定监护人姓名一致。坚持以房产与户籍为主确定服务对象的原则。房产与户籍是划分中小学招生区域、确定招生对象的主要依据,县教体局按照分批次录取的原则首先安排辖区内实际居住地与户籍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其它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

(五)保障特殊群体入学。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确保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教体局予以统筹安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全面保障残疾儿童、孤儿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解决残疾儿童在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生理、心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为残疾儿童、孤儿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和健康的成长环境;依据学校现有布局规模,既考虑相对就近,同时兼顾学校班额均衡,确保服务片区内残疾儿童、孤儿就读。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入学学生应为2016831日(含831)以前出生无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报户籍地所在街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或学校批准。

(二)初中七年级入学对象为完成小学六年义务教育且具有本县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已经取得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再安排初中入学。

四、招生办法及范围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按照县教育和体育局制定的工作方案和要求招生,按照“先资格审查、后报名、再分批录取”的办法按步骤组织实施。招生区划范围实际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的学校,通过电子派位到其它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予以解决。

(一)小学

1.农村小学

各街镇、村幼儿园与小学附设幼儿园适龄儿童就近升入当地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或村级小学,具体招生工作由各中心校负责组织实施。

2.城区小学

招生计划及片区划分

东街小学:招收3个班,165名学生。东至城渠、宋硷,南至银河东路以北,西至西大街、草场和石坡十字以东,石坡路以东,小城畔以下,北至东城圪崂以下。含东大街、小巷子、安巷子、城渠、新民巷、枣园洼、儒学巷、新城渠、石坡、东城壕、东城圪崂、南关桥十字街、宋硷村、堾坪梁、园子沟、东新小区、东升小区。

北街小学:招收 4个班,220名学生。东至西大街、草场和石坡十字、石坡路以西,小城畔、东城圪崂以上,南至银河东路以北,西至银州中路以东,北至青年东路、盘龙一巷(以米中北背墙为界)以南。含西大街、北大街、市口巷、石坡、马号圪台、东城圪崂、城隍庙湾、华严寺湾、华严寺巷、张米脂沟、孙家山、行宫东路、青年路、福利巷、银州中路、盘龙南路、银河商城综合楼、新兴商贸大厦、旧汽车站家属院、新世纪购物中心商住楼、三星商贸楼、西大街县政府家属楼、药材公司家属楼、富兴发小区、检察院家属楼、步行街、机械厂家属院、行宫名苑、公安局家属院、城关镇家属楼、外贸家属楼、第二农贸市场、百和苑、旧国税局家属楼、盘龙小区、市政所家属楼、福苑小区、兴盛小区、米中(教体局)家属院、计生办家属院、人行(青年路)家属院。

南关小学:招收6个班,330名学生(含代招米西区学生)。东至银州中路以西,银河东路以南,文屏山,翔凤山,小石砭,卧虎湾安置房,南至老树沟、韩山、刘家峁,吴家沟,西至210国道以东,北至青年西路以南。服务对象:南大街、银州中路、银州南路、福乐路、静安路、青年路、美琪路、南关新村、行宫西路、银河西路、银河东路、背巷、西下巷、东上巷、南寺渠、人民路、翔凤路、建工巷、利民巷、八仙巷、凉水沟、广电巷、文屏山、翔凤山、小石砭、老树沟、韩山、刘家峁、砖窑、吴家沟、种子公司、农副公司、城市花园、滨河景苑(123号楼)、国税局小区、伟华小区、人行(福乐路)家属院、电力局家属院、伟华大厦、紫苑住宅小区、九龙花园、电信局家属院、工行家属楼、保险公司家属院、富泰小区(东风商城)、北街新村商住楼、农行家属院、新华小区、佳和景园、金光小区、阳光小区、旭景苑商住楼、银河小区、金盛源小区、人民商厦、南关小学家属院、康乐小区、新汽车站商住楼、银南大厦、武装部商住楼、烟叶公司家属楼、凤栖园小区、县医院家属院、南苑小区(旧面粉厂)、翔凤小区、轻工业局、电影院。另外代招米西区居住在安居家园、正阳家园、米王集团、法院家属楼、金绣家园、银馨家园、翔凤盛世、水景家园、和谐家园(融媒体中心)等自住房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待米西区九年一贯制学校投入使用后,连同2019年、2020年、2021年代招的学生转入米西区九年一贯制学校。

华润希望小学:招收 4个班,220名学生。东至盘龙巷,南至青年东路、盘龙一巷(以米中北背墙为界)以北,西至银州北路、银州中路以东,北至职业中学路。服务对象:银州北路、银州中路、创业路、盘龙北路、盘龙南路、青年路、公园东路、治黄东路、文化路、建设路、自强路、盘龙一巷、盘龙二巷、盘龙三巷、盘龙四巷、盘龙五巷、盘龙六巷、盘龙七巷、猯卧梁村、银北小区、建行家属院、银州商城(唱响文化沙龙)、米脂婆姨商住楼、土地局家属楼、科协家属楼、金水湾小区(旧交警队)、民政局家属院、黄研所家属楼、地税局住宅区、橡胶厂、老区办商住楼、财政局家属院、家具城住宅楼、金地源小区。

第一中学小学部:招收2个班,110名学生。210国道以西,南至孙家沟村和官庄村界线,北至杨砭村和蒋沟村界线。服务对象:利民家园,孙家沟村,杨砭村所住居民。

第二中学小学部:招收6个班,330名学生。东至银州北路、银州中路以西,南至雄雁商业街以北,西至210国道以东,北至水务局(含水务局)以南。服务对象:银州北路、银州中路、静安路、福乐路、青年路、公园西路、福安路、治黄西路、清心路、滨河景苑、城市花园、永泰大厦、公园大厦、水岸府邸、气象局家属楼、滨河小区、人大家属院、燕青晨商住楼、富康小区(大成五处职工住宅楼)、北街生产队商住楼、运管站家属楼、邮电局家属楼、环保局(物价局)家属院、久福园商住楼、尚德商住楼、弘业新座小区、富泰福地小区、福乐小区、清心小区商住楼、艾小银商住楼、体委住宅楼、世纪新商住楼、交警队家属楼、金泰生活区、清心小区(清怡苑、清心茗苑)、长兴家园(天然气公司)、林苑小区、锦福小区、自来水公司家属院等。

官庄小学:招收2个班,110名学生:东至子米路以西,南至官庄村和姬家峁村分界线,北至官庄村和孙家沟村分界线。服务对象:官庄村所住居民、道喜人家、益荣家园。

(二)初级中学

1.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

各街镇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与各村小毕业生就近升入当地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具体招生工作由各中心校负责,九年一贯制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2.城区初级中学

招生计划及片区划分

第一中学:招收 6个班,330名学生。服务对象:210国道以西及无中学街镇;

银州镇中心校(官庄小学)、一中小学部、镇子湾小学、姬家峁小学、党家沟小学、孟岔小学、蒋沟小学、城郊镇寄宿制小学、张家沟小学、南门小学、桥河岔中心学校、高渠寄宿制小学、李站寄宿制小学、利民家园、道喜人家、益荣家园、和谐家园(融媒体中心)、安居家园、正阳家园、米王集团、法院家属楼、金绣家园、银馨家园、翔凤盛世、水景家园。

第二中学初中部:招收 10个班,550名学生。东至盘龙巷,南至青年路、盘龙一巷(以米中北背墙为界)以北,西至210国道以东,北至王沙沟以南。服务对象:银州北路、银州中路、创业路、盘龙北路、盘龙南路、青年路、静安路、福乐路、公园西路、福安路、治黄西路、清心路、公园东路、治黄东路、文化路、建设路、自强路、盘龙一巷、盘龙二巷、盘龙三巷、盘龙四巷、盘龙五巷、盘龙六巷、盘龙七巷、猯卧梁村、氮肥厂、班家沟村、高崖窑村、何石磕村、雷家峁村、王沙沟村、张坪村、滨河景苑(4号楼)、永泰大厦、公园大厦、水岸府邸、气象局家属楼、滨河小区、人大家属院、燕青晨商住楼、富康小区(大成五处职工住宅楼)、北街生产队商住楼、运管站家属楼、邮电局家属楼、环保局(物价局)家属院、久福园商住楼、尚德商住楼、弘业新座小区、富泰福地小区、福乐小区、清心小区商住楼、艾小银商住楼、体委住宅楼、世纪新商住楼、交警队家属楼、金泰生活区、清心小区(清怡苑、清心茗苑)、长兴家园(天然气公司)、林苑小区、锦福小区、自来水公司家属院、建行家属院、银州商城(唱响文化沙龙)、米脂婆姨商住楼、土地局家属楼、科协家属楼、金水湾小区(旧交警队)、民政局家属院、黄研所家属楼、米脂县120医院、地税局住宅区、橡胶厂、老区办商住楼、财政局家属院、家具城住宅楼、银北小区(方便面厂)。

第三中学:招收12个班,660名学生。东至三里楼、园子沟,南至老树沟、韩山、刘家峁,吴家沟,西至210国道以东,北至青年路、盘龙一巷(以米中北背墙为界)以南。服务对象:东大街、小巷子、安巷子、城渠、新民巷、枣园洼、儒学巷、新城渠、石坡、东城壕、东城圪崂、南关桥十字街、宋俭村、堾坪梁、瓦窑沟村、园子沟村、三里楼村、杜家沟村、常坪村、东新小区、东升小区、西大街、北大街、市口巷、石坡、马号圪台、东城圪崂、城隍庙湾、华严寺湾、华严寺巷、张米脂沟、孙家山、行宫东路、步行街、青年路、福利巷、银州中路、盘龙南路、银河商城综合楼、新兴商贸大厦、旧汽车站家属院、新世纪购物中心、三星商贸楼、西大街县政府家属楼、药材公司家属楼、富兴发小区、检察院家属楼、步行街、机械厂家属院、行宫名苑、公安局家属院、城关镇家属楼、外贸家属楼(百和苑)、第二农贸市场、旧国税局家属楼、盘龙小区、市政所家属楼、福苑小区、兴盛小区、米中(教育局)家属院、计生办家属院、人行(青年路)家属院、南大街、银州中路、银州南路、福乐路、静安路、青年路、美琪路、南关新村、行宫西路、银河西路、银河东路、背巷、西下巷、东上巷、南寺渠、人民路、翔凤路、建工巷、利民巷、八仙巷、凉水沟、广电巷、文屏山、翔凤山、小石砭、卧虎湾、老树沟、韩山、刘家峁、砖窑、吴家沟、种子公司、农副公司、城市花园、滨河景苑(123号楼)、国税局小区、伟华小区、人行(福乐路)家属院、电力局家属院、伟华大厦、紫苑住宅小区、九龙花园、电信局家属院、工行家属楼、保险公司家属院、富泰小区(东风商城)、北街新村商住楼、农行家属院、新华小区、佳和景园、金光小区、阳光小区、旭景苑商住楼、银河小区、金盛源小区、人民商厦、南关小学家属院、康乐小区、新汽车站商住楼、银南大厦、武装部商住楼、烟叶公司家属楼、凤栖园小区、县医院家属院、南苑小区(旧面粉厂)、翔凤小区、轻工业局、电影院、一农贸。

)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以下统一简称为法定监护人)共同具有志愿学校招生片区户籍,且户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法定监护人在对应片区内拥有房产,且户籍住址与房产证信息一致。第一批次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全家户口簿、房产证及房屋产权证明、父母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

第二批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具有东街、西街、南街、北街、猯卧梁、张米脂沟、孙家山、宋硷生产队户籍,且户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但无房产,以户籍住址为准。第二批次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全家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

第三批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具有服务区划内户籍和房产,且户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但户籍住址与房屋产权证信息不一致,以房屋产权证信息为准。第三批次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全家户口簿、房产证及房屋产权证明、父母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

第四批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非服务区划内户籍(户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且法定监护人于20211231日前办理居住证且在服务区划内已购房并持有房屋产权证,以房屋产权证信息为准。第四批次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居住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及房屋产权证明、父母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

第五批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划内有户籍(户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但无房产,以户籍住址为准。第五批次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全家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

第六批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非服务区划内户籍且无房产,以实际居住地地址为主。第六批次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全家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租房合同。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无房屋产权证,但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作房产依据。①商品房购房税务发票和购房网签合同。②拆建房未建的拆建安置合同,房屋拆建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发票。③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确无住房,且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籍在同一个户口薄上,可按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所在区域服务片区就近安排入学。④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居住的房屋是集体土地未转户的,须提供出让方的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公证书等相关材料和近六个月水费、电费、天然气等缴费发票及缴费开户合同、门牌证等。⑤适龄儿童的一方法定监护人具有房屋产权,但与适龄儿童及另一方监护人不在同一个户口簿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及适龄儿童出生证明等证件作为依据。商铺、商业店面房、储藏室、车库、厂房等其它非居住房产以及租赁居住房和未实际交工入住的小区,不作为学生入学房产依据。具有服务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户籍信息变更时间须在2021 1231日前完成;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具有城区房产的,房产证发放日期须在2022531日前。

(五)招生规程及要求。

1、资格审核:适龄儿童监护人只能在第一志愿学校参加资格审核,各招生学校务必于76日前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录入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基础数据库中,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资审时间:72日至75日时由其法定监护人持《米脂县2022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及审查所需证件,参照招生片区划分到所在片区(第一志愿学校)学校进行资格审查,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

2、核对信息:县教体局组织各学校专人会同公安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社区、天然气公司、电力局等部门,统一对适龄儿童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家庭住址、缴费票据等信息进行调查核实。信息核对结束后,招生学校公示适龄儿童监护人所提供的户籍、房产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如因提供的虚假证件、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将取消适龄儿童在该校的入学资格,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调配适龄儿童在有空余学位学校入学。

3、网上报名:录入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基础数据库的幼升小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在712日至714日,登录榆林市教育云平台(http://www.yulinedu.net),进入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将于 7120时开启,71424时关闭,并停止报名,未按时报名者,不予补报。录入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基础数据库的小升初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在719日至721日,登录榆林市教育云平台(http://www.yulinedu.net),进入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将于7190时开启,72124时关闭,并停止报名,未按时报名者,不予补报。填报时法定监护人务必高度重视,所填信息必须准确无误,相关信息将无缝转入全国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如因法定监护人填报不认真或不重视,造成学籍信息错填、漏填或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适龄儿童学籍信息错误或无法注册学籍的,一切后果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每个适龄儿童填报三所志愿学校,报名结束后,填报的志愿不能修改。

4、分批次录取:根据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录取时间,提前在米脂县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平台公布具体录取时间、地点,届时邀请部分适龄儿童的监护人代表现场录取。以招生学校为单位,根据第一志愿,按照第一至第六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录取过程中,如上一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而下一批次的报名人数多于空余学位时,按程序启用电子派位的方式确定下一批次录取对象。若第一志愿未录满,根据第二志愿,按照第一至第六批次顺序依次循环录取,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录取到志愿学校完成招生计划为止。若三个志愿学校均没被录取,由县教体局统一指派到相对就近且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5、入学报名:凡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须持在榆林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中打印的《新生入学通知书》,于开学前一天到学校报名,逾期未报,将取消该校入学资格。

(六)注意事项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自愿放弃适龄儿童所在招生服务片区户籍、房产等入学录取资格,填报其他服务片区或者转入外地就读的适龄儿童,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片区学位资格,不再享受原服务片区入学权利,望各位家长理性选择就读学校。

2、适龄残疾儿童入学。落实“一人一案”,并全部纳入学籍管理。对能够在普通小学随班就读的,要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对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可以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要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3、各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的户口必须和法定监护人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否则不作为新生所享受的优先批次入学权利,按照“无户无房”审核。

五、编班要求

全县小学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在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规定时间内,进行均衡编班。编班工作由县教育和体育局、招生学校共同组织实施;均衡编班要充分考虑班级人数均衡、男女比例均衡、学生来源均衡、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均衡搭配,严格控制班额,落实“三不动”原则,即编班花名册公布后不得变动,任课教师公布后不得变动,编班后校际间学生不得变动。

六、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实施,经县政府同意,成立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阳光招生组织机构,具体如下:

(一)招生工作组

  长:杨红梅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       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员:冯       县民政局局长

朱  波     县银州街道办主任 

田江宜     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任

孙文福     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晓佳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指导员   

折宝雄     县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县第一中学校长

高文军     县第二中学校长

宫润雄     县第三中学校长

       县东街小学校长

安小波     县北街小学校长

       县南关小学校长

高海东     县华润希望小学校长

郭宗文     县银州中心校校长

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和体育局,田江宜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年度小学与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招生录取等工作。各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机构,依据县教体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全面抓好本辖区、本学校的招生报名工作,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二)监督工作组

  长:高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闫丹宁    县人大副主任

姬乃明    县政协副主席                      

  员:常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县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艾林虎    县教学质量评估监测中心主任

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6222112   县教体局:6222510

县教学质量评估监测中心:6223526

(三)工作职责

1、严格资格审查。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要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落实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实行“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严把审查质量关,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合理有序。对于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

2、资格审核期间,各学校务必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校园清洁消毒,个人健康码、家长体温检测、现场秩序维护等相关工作,确保资审工作有序进行。

3、加强政策宣传。县教体局在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宣传,各招生学校、生源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形式,加强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宣传,让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并取得家长与社会的广泛支持与积极配合。

4、电子派位期间,县教体局将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干部、新闻媒体和部分派位家长代表共同监督。

5、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捐资、征地等名义与学校联系招生,扰乱正常招生秩序。如出现违规招生现象,县教体局将不予注册学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为了让广大家长了解政策,熟悉规程,规范填报适龄儿童入学信息,县教体局设立招生咨询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务大厅教体局窗口和各学校。咨询电话:

教体局

政务大厅窗口:

李老师

13220022122

艾老师

13772340922

东街小学:

毕老师

15667752262  6222800

北街小学:

高老师

13892272342  6238752

南关小学:

田老师

18628686927  7911904

华润希望小学:

常老师

13892266691

银州官庄小学:

王老师

18191297878

米脂第一中学:

申老师

13892287425

米脂第二中学:

王老师

13310921331  6230317

米脂第三中学:

李老师

13289736098  6238561

李老师

18098000565  6238528

附件:米脂县2022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







附件:

米脂县2022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

儿童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监护人关系

户号

户主

儿童与户主关系

法定监护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户籍住址

现居住地址

学校片区内

房户类型

□有房有户    □有城区生产队户籍无房  □有房无户     □有户无房

□无房无户

相关证明

证件材料

1、户口簿                                                □有  □无

2、监护人身份证                                          □有  □无

3、实际居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其他)□有  □无

4、其他资料(□购房合同   □单位证明、职工工资花名表□水电气等缴费发票)

5、儿童预防接种证                                        □有  □无

家长承诺

以上所填信息属实,如有虚假,同意接受教体局统一调配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承诺人:

年月日

审核意见

学校(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