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 07月20日
2020年神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促进基础教育公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20〕49号)和《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榆政教发〔2020〕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学区,按照“现居住地址”与“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审核入学资格,严格按照招生规程分批录取,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招生对象
1.小学新生入学:凡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且具有本市学前学籍的适龄儿童。如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应当就读的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学校审核通过后到教育和体育局申请并备案。
2.初中招生:2020年完成小学六年义务教育且具有本市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1.城区学校
《2020年神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见附件1)
2.镇(街)、大柳塔试验区学校:
大柳塔试验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由试验区确定,并报教育和体育局备案;锦界第一、二小学的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由锦界镇政府会同学校确定;西沟小学、贺家川小学六年级学生直升入第五中学就读;神华铁路小学、刘石畔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直升入第十二中学就读;乔岔滩小学、高家堡小学、锦界第一小学和锦界第二小学的六年级毕业学生直升入锦界中学就读;其他镇街幼儿园大班学生和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直升入镇(街)所在小学和初中就读。
四、招生办法
按照“入学登记—资格审查—信息核对—网上报名—分批录取—电子派位—统一调配”的程序,首先分批录取法定监护人现家庭居住地址在学校片区内“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次根据网上报名人数和学校学位空余情况,采取直接录取或随机派位等办法录取学校片区内法定监护人“无户无房”的适龄儿童少年。经分批录取、电子派位未被录取的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五、招生规程
(一)入学登记、资格初审
城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资格初审由招生学校进行。学籍不在城区学校或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少年不予登记初审。
1.6月26日登记审核以下三种类型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逾期不予受理。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现家庭居住地址和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且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2020年神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北师大神木实验学校的填写附件3),并携带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商品房购房合同)、预防接种证原件(一年级,下同)、复印件、《入学诚信承诺书》(附件3,以下简称《承诺书》),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现家庭居住地址和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但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房屋租赁证明和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件、《承诺书》,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3)户籍不在学校片区内,但适龄儿童少年和其法定监护人均为神木户籍,且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或商品房购房合同)和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件、《承诺书》,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2.6月27日登记审核以下两种类型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逾期不予受理。
(1)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现家庭居住地址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且户籍不在学校片区内的神木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就业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和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件、《承诺书》,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2)非神木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现家庭居住地址在学校片区内,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居住证、房屋租赁证明、就业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和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件、《承诺书》,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二)信息核对联合审核:
资格初审结束后各招生学校会同镇街社区组织专人入户核实信息,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基本信息将于7月10日(初中7月16日)由各招生学校录入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基础数据库,录入数据库的适龄儿童少年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对于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各学校要向家长说明原因并上报教体局基教办(小学7月10日前,初中7月16日前),由教体局根据学校核实的现居住地址录入数据库。
(三)网上报名:
小学7月13日至7月20日,初中7月23日至7月30日。录入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基础数据库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须登录榆林市教育云平台(www.yulinedu.net)“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按时报名者,不予补报。
(四)分段录取:
第一阶段:开学前第7天,本阶段学校采用分批录取的办法,依次录取以下三种类型适龄儿童少年,如本批次报名人数多于上一批次录取后剩余的学位数,按批次优先原则,本批次及以后批次采用随机派位办法确定入学对象。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现家庭居住地址和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且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现家庭居住地址和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但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的。
3.户籍不在学校片区内,但适龄儿童少年和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
第二阶段:开学前第6天,学校在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仍有空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录取工作,录取对象为以下两种类型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现家庭居住地址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且户籍不在学校片区内的神木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 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现家庭居住地址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的非神木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如本阶段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少于该校剩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如本阶段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多于该校剩余学位数,学校采用随机派位的办法确定入学对象,随机派位时如有孪生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可提前向学校申请一个派位编码参与派位。
第三阶段:前两阶段未派到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市教育和体育局将于开学前第4天上午统一调配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公民办学校就读,届时请各位家长适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调配情况。
第四阶段:开学前3天上午,学校根据录取结果进行系统分班,并将分班结果上报教体局基教办备案。
第五阶段:开学前1天,凡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录取学校报名,逾期不予补报。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录取到本校的学生。
六、工作要求
1.做好宣传。校长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高度重视、站位高远、部署周密、执行有力。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多种途径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引导家长及学生就近入学,形成“适合孩子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的理念,让家长明白政策,清楚程序,耐心细致做好群众的来访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理解、支持、参与解决“上学难”、“大班额”和“择校热”的良好氛围。
2.精心组织。市教体局成立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由教体局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基教办全体和义务段学校校长为成员,全面负责、筹备、组织2020年神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和宣传工作。各校要按照文件要求,成立机构,制定本校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夯实责任,明晰流程,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平稳进行,并依法保障学区内建档立卡、留守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等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严格按照招生规程,如期开展工作。进行随机派位的学校,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市教体局人员、新闻媒体和家长参与监督。
4.资格审核期间,各学校务必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校园清洁消毒、入校车辆消毒、个人健康码查验、家长体温检测、现场秩序维护等相关工作,确保资审工作有序进行。
5.信息核对期间,各学校要会同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公安、房管等部门单位,严格审核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如发现证件虚假或与要求不符者,该适龄儿童少年基本信息一律不得录入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基础数据库。如因资审不严或弄虚作假,导致基础数据库录入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纪律,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照顾关系违规招生,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各种名义与学校联系招生。如出现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严肃问责学校相关责任人员。
7.各学校必须在每个阶段录取结束后,及时公布录取适龄儿童少年名单和学位空余情况。
8.各学校要按照“三公开”“三不动”原则,采取招生系统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整个编班过程向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公开,学生编班花名当场公开,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当场公开,编班花名和任课教师公布后不得无故变动,编班后校际间学生不得随意变动。在编班工作上,要严格实行班级人数、班级生源和师资搭配三均衡,不得设立子弟班、实验班和重点班。
9.违规处罚。对于违规操作导致班额人数超出规定标准或引发群体上访,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校长及相关管理人员,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追责问责,同时取消学校当年的评优资格,相关责任人员三年内不得参与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和职务职称晋升。
10.强化督查。秋季开学后市教体局将随机抽查各校班数、班额、人籍相符情况,确保招生工作落实到位。
七、相关说明
1.今年我市城区小学新生入学整体压力较大。为妥善安排新生入学,未在招生系统中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市教体局将在录取派位结束后公布各学校学位空余情况,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可根据情况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烈士遗属、孤儿、引进高端人才、突出贡献人员、现役军人(含神木户籍入伍在市外部队服役军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核查属实后,优先安排其子女入学。
3.《2020年神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申请表》可到就读学校(幼儿园)索取,也可在政府网公告栏、教体局微信公众号中下载。
4. 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提供的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制发的居住证(居住证登记办理回执单无效)、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合同、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签发(订)时间必须在2020年5月底以前。
5. 具有本市学籍且在农村幼儿园就读的大班幼儿和六年级学生因家庭住址迁入城区和非本市学籍的学前幼儿和六年级学生需在城区学校入学的,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8月10日前到政务大厅市教体局窗口(21号)登记,开学前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6.北京师范大学神木实验学校的招生与公立学校同步进行,当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全部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办法确定入学对象,入学对象一旦确定不得更改。未被录取的学生将退回到教体局,由教体局根据学生现家庭住址调配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凡申请报名北师大神木实验学校的由原就读学校(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查,各学校要认真审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学籍审查由北师大神木实验学校报名登记结束后统一到教体局办理。
7.为了让广大家长了解政策,熟悉规程,规范招生程序,确保填报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准确,教体局和各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学校设立招生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见附件6),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1.2020年神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2.2020年神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申请登记表
3.2020年北师大神木实验学校招生入学申请登记表
4.入学诚信承诺书
5.神木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
6.神木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投诉举报电话
附件1
2020年神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一、城区小学
1.神木市第五中学小学部:招收2个班108名学生。招生范围前坡路以南(含前坡村、王家畔村、李家阴洼村、石窑院村、庙梁村)。
2.神木市第十一小学:招收4个班216名学生。招生范围光明路、河畔路以南,东兴街以西(不含呼家圪台商住楼、亚华瑞园),前坡路以北,滨河大道南段以东。
3.神木市第九小学:招收4个班216名学生,招生范围兴南路和神马路交界处以东(呼家圪台沟)。
4.神木市第五小学:招收8个班432名学生。招生范围前坡路东段(不含前坡村)以北,东兴街以东(含呼家圪台小区住宅楼、亚华瑞园),兴南北路以南,兴南路与神马路交界处以西。
5.神木市第三中学(原神木职教中心旧址)小学部:招收10个班540名学生,光明路、河畔路以北,东兴街以西,迎宾路以南,西沟街道丰家塔社区、丰家塔村、吴家塔村。
6.神木市第二小学:招收5个班270名学生。招生范围迎宾路沿东兴街至兴南北路以北,东岳路(含火神庙沟)、古城南路沿东大街南十字巷、东三道巷、南大街至西大街以南。
7.神木市第一小学:招收8个班432名学生。招生范围东岳路(不含火神庙沟)、古城南路沿东大街南十字巷至东三道巷以北,南大街、北大街以东,育才路沿东兴街至陵园路以南。
8.神木市第三小学:招收5个班270名学生。招生范围陵园路沿东兴街至育才路、北大街、西大街以北;阴山路东段沿东兴街至惠安路以南。
9.神木市第四小学:招收8个班432名学生。招生范围东兴街以西,惠安路以北,铧山路以南。
10.神木市第十三小学:招收8个班432名学生。招生范围阴山路沿东兴街至铧山路以北,麟州街以东,复兴路、阳崖路以南。
11.神木市第六小学:招收13个班702名学生。招生范围神华路以南,东兴街以西,复兴路沿麟州街至铧山路以北。
12.神木市第八小学:招收9个班486名学生。招生范围东兴街以东,阳崖路以北,兴神路以南。
13.神木市第七小学:招收12个班648名学生。招生范围东兴街以西,神华路以北,北广场路以南。
14.神木市第六中学小学部:招收10个班540名学生。招生范围东兴街以东,兴神路以北,滨河新区学苑路以南(鸳鸯塔区域)。
15.神木市第十一中学小学部:招收10个班540名学生。招生范围滨河新区和谐广场南路以南,学苑路以北。
16.神木市西交康桥慈善学校小学部:招收10个班540名学生。招生范围滨河新区和谐广场南路以北。
17.神木市西交康桥实验学校(神木市第十中学)小学部:招收4个班216名学生。招生范围西沙区域勤学路以东。
18.神木市第十二小学:招收8个班432名学生。招生范围西沙区域勤学路以西。
19.神木市第九中学小学部:招收4个班216名学生。招生范围铧山区域。
20.北京师范大学神木实验学校小学部(铧阳路9号):招收8个班320名学生。招生范围为神木户籍且在神木市公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大班幼儿。
二、城区初中
1.神木市第五中学初中部:招收12个班600名学生。招生范围农科路、兴南路与神马路交界处以南(不含呼家圪台沟),王家畔村、李家阴洼村、石窑院村、庙梁村。
2.神木市第三中学(原神木职教中心旧址)初中部:招收6个班300名学生。招生范围农科路、兴南路与神马路交界处以北,东岳路、古城南路以南(含呼家圪台沟)。
3.神木市第一中学(原神木中学):招收14个班700名学生。招生范围东岳路、古城南路以北,万佛路沿东兴街向北至精煤路以南。
4.神木市第二中学:招收18个班900名学生。招生范围万佛路以北,东兴街以东,阳崖路以南。
5.神木市第八中学:招收16个班800名学生。招生范围阳崖路沿东兴街向南至精煤路以北,神华路沿东兴街向北至长城路西段以南
6.神木市第六中学初中部:招收8个班400名学生。招生范围神华路东段沿东兴街向北至长城路西段以北,滨河新区学苑路以南(鸳鸯塔区域)。
7.神木市第十一中学初中部:招收6个班300名学生。招生范围滨河新区和谐广场南路以南,学苑路以北。
8. 神木市西交康桥慈善学校初中部:招收8个班400学生。招生范围滨河新区和谐广场南路以北。
9. 神木市西交康桥实验学校(神木市第十中学)初中部:招收6个班300名学生。招生范围西沙区域。
10.神木市第九中学初中部:招收4个班200名学生。招生范围铧山区域。
11.北京师范大学神木实验学校初中部:招收8个班320名学生。招生范围神木户籍且具有神木学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
附件2:
2020年神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申请登记表
登记编号(学校填写):
申请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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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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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生 信 息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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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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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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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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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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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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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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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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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户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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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性质 |
□神木户籍 □非神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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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省(市、自治区) 市 县(市、区、旗、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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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址 |
神木市 镇(街道办) 社区(村) 门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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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学校(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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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信息 |
姓名 |
监护关系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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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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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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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片区内 房户类型 |
□有户有房 □有户无房 □有房无户 □无户无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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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明 证件材料 (复印件 附后) |
1.户口簿 □有 □无 2.居住证 □有 □无 3.实际居所证明 (□房屋产权证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其它) □有 □无
4.就业务工证明 □有 □无 6.其它资料(须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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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幼儿园 学籍审 查意见 |
经审核,该生现学籍在我校(园)小学2014级(学前大) 班学生,现家庭居住地址: ,应当到 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就读。 班主任: 校(园长):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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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核 |
学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街道(社区)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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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0年北师大神木实验学校招生入学申请登记表
登记编号(学校填写):
申请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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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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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生 信 息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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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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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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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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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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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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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号 |
|
户主 |
|
与户主关系 |
|
户口性质 |
□农业户口 □非农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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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 镇(街道办) 村(社区) 门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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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址 |
神木市 镇(街道办) 社区(村) 门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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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学校(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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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信息 |
姓名 |
监护关系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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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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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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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幼 儿园审 查意见 |
经审核,该生现学籍在我校(园)小学2014级(学前大) 班学生,现家庭居住地址: 。
班主任: 校(园长):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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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 查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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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体局 学籍审 查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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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录 取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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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入学诚信承诺书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做人之本、立德之源,是对孩子教育的重要内容,更是家长应为孩子树立的榜样。作为孩子监护人,我已仔细阅读和了解了《2020年神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方案》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理解其内容。
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诚信,所提供的信息、证明材料、证件等均真实准确。
二、本人所填报名信息准确、有效,并对照本人情况认真核对无误。对因填写错误及缺失证件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责任。
三、认真履行监护人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真实或违反有关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监护人签名:____ _____
日 期:_____ ____
附件5:
神木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
儿童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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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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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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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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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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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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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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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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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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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信息 |
称谓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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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缓期限 |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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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缓入学原因(后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户口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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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学校(幼儿园)意见 |
校长(园长):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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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就读学校审 核 意 见 |
根据家长或法定监护的申请和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同意该适龄儿童缓入学一年,延缓期限从 年9月至 年8月。
审核人: 校长: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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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和体育局备案意见 |
根据家长或法定监护申请,应当就读学校意见,同意该幼儿延缓入学一年,延缓期限从 年9月至 年8月。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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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少年,须填写此表(一式5份,家长、学校、幼儿园、乡镇(街道)、教育和体育局各留存一份)。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审核签字盖章。 2.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须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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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神木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投诉举报电话
单 位 |
咨询电话 |
投诉举报电话 |
|
神木教育和体育局 |
学前办:8333834 基教办:8332186 |
办公室:8332284 基教办:8332186 |
|
神木市第二中学 |
0912-8019770 |
0912- 8019770 |
|
神木市第三中学 |
0912-8315723 |
0912-8325723 |
|
神木市第五中学 |
0912-8325008 |
0912-8325008 |
|
神木市第六中学 |
0912-8328865 |
0912-8328865 |
|
神木市第八中学 |
0912-8309740 |
0912-8309740 |
|
神木市九中学 |
0912-8311116 |
0912-8311116 |
|
神木市西交康桥实验学校 (神木市第十中学) |
13892212983 |
13892212983 |
|
神木市第十一中学 |
13220020898 |
13220020898 |
|
北京师范大学神木实验学校 |
0912-8332196 |
0912-8332196 |
|
神木市第一中学(原神木中学) |
0912-8315723 |
0912-8315723 |
|
神木市第一小学 |
18049124947 |
18049124947 |
|
神木市第二小学 |
0912-8329850 |
0912-8329850 |
|
神木市第三小学 |
0912-8312931 |
0912-8312931 |
|
神木市第四小学 |
0912-7110544 |
0912-7110544 |
|
神木市第五小学 |
0912-8315076 |
0912-8105076 |
|
神木市第六小学 |
0912-8330544 |
0912-8330544 |
|
神木市第七小学 |
0912-8599705 |
09128599705 |
|
神木市第八小学 |
0912-8338624 |
0912-8338624 |
|
神木市第九小学 |
17309121687 |
17309121687 |
|
神木市第十一小学 |
0912-8308266 |
0912-8308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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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第十二小学 |
13669143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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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第十三小学 |
0912-8556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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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西交康桥慈善学校 |
13220020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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