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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二中2021年校本部和长庆路校区招生

靖边县 07月05日


靖边二中2021年校本部和长庆路校区招生入学和均衡编班实施方案


根据教体局《靖边县2021年小升初招生和均衡编班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按教体局要求,坚持多校划片与对口直升相结合原则;坚持“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原则。

二、招生对象

具有靖边县学籍的服务区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及服务小学

1.二中本部:按照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二中本部招收24个班,每班54人,招收1296人。服务区小学:一小、六小、九小、十五小、十八小(寨山小学)、十二小(二中服务区有房)。

2.长庆路校区:按照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二中分校招收12个班,每班54人,招收648人。服务区小学:一小、六小、九小、十五小、十六小、十七小、十八小(寨山小学)。

四、招生办法

按照教体局要求,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办法招生,在教体局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先通过资格审核、网上填报志愿,然后按批次顺序分阶段录取。

1.批次划分

第一批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对口服务小学片区内(以下简称片区)。

第二批次:①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靖边县非片区户籍,但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为非靖边县户籍,但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

第三批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张家畔镇非片区户籍。

第四批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靖边县非张家畔镇户籍,但在学校片区外(城区)拥有房屋产权。

第五批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非靖边县户籍,但在学校片区外(城区)拥有房屋产权。

第六批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靖边县非张家畔镇户籍,且在城区内无房屋产权。

第七批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非靖边县户籍,且在城区内无房屋产权。

2.招生规程

统一应用“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资格审核、填报志愿、录取、编班等时间节点由市教育局统一管控,统一开启,统一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填报志愿的服务区小学毕业生视为外出就读,我校一律不予补录入学。

1)资格审核:74日至11日,由服务区小学负责通知毕业生监护人将《靖边县2021年城区初中新生入学申请表》(附件2,手写或打印)、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等资格审核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统一交至小学就读学校,我校组织人员到服务小学对家长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核,《申请表》信息须准确无误,录入系统后将无法修改。

2)核对信息:717日至20日,我校会同公安、住建、社区等部门,统一对学生家长提供的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调查核实。信息核对后公示审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若向学校提供虚假信息,借用他人房产(水、电、天然气)手续虚假过户等扰乱招生秩序,直接取消划片入学资格,并交由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由此造成的入学延误,后果自负。

3)填报志愿:721日至25日,毕业生家长登录榆林市教育云平台(www.yulinedu.net)“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对于服务区小学资审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依据资审各批次人数及批次顺序设置志愿学校,批次靠后者只能填报其他志愿学校,家长根据我校招生计划结合自身实际批次,理性判断,谨慎填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填报志愿的片区内毕业生视为外出就读。

4)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安排在824日至26日,录取时按照第一志愿和批次顺序依次进行。录取过程中,如上一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而下一批次的报名人数多于空余学位时,直接进入随机派位阶段进行录取。随机派位时如有双胞胎学生,其法定监护人可提前申请一个派位编码参与派位。派位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参加,并接受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

3.入学报名

凡被我校录取的学生,须持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新生入学通知书》,于829日到我校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五、编班要求

1.按照市教育局均衡编班要求,七年级新生统一采用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随机均衡编班,编班工作按照教体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实施。

2.均衡编班坚持“三公开”、“两不动”原则。整个编班过程向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部门公开,学生编班花名册公开,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公开;编班花名册公布后不变动,任课教师公布后不无故变动。

3.均衡编班将充分考虑班级人数均衡、男女比例均衡、学生来源均衡等因素,严格控制班额。上届休学学生复学后编入班额不足的班级就读;学生编班后禁止进行二次编班,严格杜绝择班现象。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学校成立了七年级新生招生和均衡编班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新生录取和均衡编班等工作。

2.严肃工作纪律。我校将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陕教202152)文件的规定和教体局2021年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要求,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照顾关系违规招生,严禁接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招生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坚决纠正招生中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如出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员。

3.严格资格审核。我校将严格按照教体局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做好招生入学对象的资格审核工作。资格审核坚持“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遴选责任心强、业务过硬、认真负责的同志参与资格审核和入户调查等相关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对于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我校将严肃处理。

4.加强政策宣传。我校将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对七年级招生入学相关政策进行宣传,并设立新生入学咨询服务室,专人负责,为学生入学提供全面周到的咨询服务,为家长答疑解惑。同时,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对各批次人数、录取结果、编班结果等及时进行公示。

5.做好疫情防控。资格审核期间,我校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校园清洁消毒、入校车辆消毒、个人健康码查验、家长体温检测、现场秩序维护等相关工作,确保资审工作有序进行。

七、有关说明

1.按教体局要求,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队员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2.教职工子女,凡符合教体局实施意见的,按照自愿原则可申请我校入学。

3.招生工作实施惩戒措施,若向提供虚假信息、扰乱招生秩序,直接取消我校入学资格,并交由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4.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中,自愿放弃我校入学资格,就读于民办学校或外地学校的学生,转回我校就读的,不再视其为服务区内学生,须在我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经我校与教体局同意后方可转入就读。

5.房屋所有权证抵押的,须到房管所开具房产查询证明,代替房屋所有权证报名;房屋确实已经交付使用,但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凭购房合同、发票及房管部门收款收据为依据。适龄儿童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在同一户口簿,可按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房产认定批次。民间契约、协议、非住宅房屋所有权证以及未实际交工入住的小区不作为入学依据。2021630日之后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户籍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6.因历史原因未办理或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向我校提交自有住所的说明报告及能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或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或提供最近六个月的水、电、天然气等缴费原始发票及缴费卡、开户合同等材料。

7.非我校片区小学毕业生,房产在我校片区且就近的,可于726日前向我校申请就读,审核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按批次进行录取。

八、分校长庆路校区招生录取与编班

二中长庆路校区招生程序和均衡编班要求与本部相同。在招生录取工程中,如分校区填报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收人数,不进行资格审查,全部予以录取;分校区录取后留有空余学位,将本部未录取的学生按批次由高到低录取到分校区。如分校区填报人数多于计划招收人数,则按照本部招生学校资格审核结果(十六小、十七小重新审核),按批次顺序录取到分校区。填报本部未录取的学生,也未报分校区,分校区也录满后,本部、分校区均不予录取。

 

 

 

 

靖边县第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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