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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十中2021年七年级招生和均衡

靖边县 07月05日


靖边十中2021年七年级招生和均衡

编班实施方案

根据《靖边县2021年小升初招生和均衡编班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靖边十中小学毕业生及城区其他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我校在2021年秋季学期计划招七年级新生540名,设10个教学班,每班54人。

三、招生办法

通过网上报名征集学生入学志愿,然后按批次顺序分阶段录取。

1.批次划分

第一批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对口服务小学片区内(以下简称片区)。

第二批次:①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靖边县非片区户籍,但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为非靖边县户籍,但在学校片区内拥有 房屋产权。

第三批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张家畔镇非片区户籍。

第四批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靖边县非张家畔镇户籍,但在学校片区外(城区)拥有房屋产权。

第五批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非靖边县户籍,但在学校片区外(城区)拥有房屋产权。

第六批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靖边县非张家畔镇户籍,且在城区内无房屋产权。

第七批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非靖边县户籍,且在城区内无房屋产权。

2.招生规程

1)方案发布:学校招生方案报教体局审定后,于625日前向社会公布。                         

2)填报志愿:722日至26日,毕业生家长登录榆林市教育云平台(www.yulinedu.net)“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第一、第二志愿未填报我校的不予录取。

3)网上录取:分段录取工作安排在824日至826日,录取过程中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录取后如有空余学位,录取第二志愿学生,如无空余学位,则不进行第二志愿录取。

3.入学报名

凡被录取的学生,须持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新生入学通知书》,于829日到录取学校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五、均衡编班

均衡编班坚持“三公开”、“三不动”原则。学生编班花名册公开,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公开;“三不动”即编班花名册公布后不得变动,任课教师公布后不得无故变动,编班后校际间学生不得随意变动。以班级人数均衡、男女比例均衡、学生来源均衡等因素进行进行均衡编班。严格控制班额,上届休学学生复学后要编入班额不足的班级就读;学生编班后不进行二次编班,严格杜绝择班现象。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我校2021年秋季七年级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特成立了靖边十中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做好新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

  长:曹丕义

副组长:张慕春

办公室主任:王辽勇

  员:董国岐   

2、严格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坚持“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3、加强政策宣传。学校广泛宣传招生入学政策,设立新生入学咨询服务室(教务处),王辽勇同志负责,联系电话13991096459

4、做好疫情防控。资格审核期间,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校园清洁消毒、入校车辆消毒、个人健康码查验、家长体温检测、现场秩序维护等相关工作,确保资审工作有序进行。

 

 

靖边县第十中学

202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