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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靖中初中部2021年秋季招生方案

靖边县 07月05日


靖边县靖中初中部2021年秋季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靖边县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21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二、招生工作小组

    1、招生工作小组:

       长:吕国山

     副组长:沈   

       员:陈    王锐锋  吕宏雄  李天明

2、工作职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工作要求:组员在招生时应着装大方,佩戴工作标志,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坚持市级统筹、以县为主、一校一案原则;坚持多校划片与对口直升相结合原则;坚持“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原则;

    (二)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七年级计划招收10个班,每班54人,共计540人。

招生范围:十小、镇靖中心小学、水口滩小学、枣刺梁小学及城区部分学校毕业生可以填报。

招生要求:小升初第一志愿或第二志愿未填报靖边县第五中学的不予录取。

四、招生办法

学校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办法招生,由教体局监督、指导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先进行资格审核、网上填报志愿,然后按批次顺序分阶段录取。

1.批次划分

第一批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对口服务小学片区内(以下简称片区)。

第二批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靖边县非片区户籍,但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为非靖边县户籍,但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

第三批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张家畔非片区户籍。

第四批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靖边县非张家畔户籍,但在学校片区外(城区)拥有房屋产权。

第五批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非靖边县户籍,但在学校片区外(城区)拥有房屋产权。

第六批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靖边县非张家畔户籍,且在城区内无房屋产权。

第七批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非靖边县户籍,且在城区内无房屋产权。

2.招生规程

1)方案发布:学校招生方案报教体局审定后,于625日前向社会公布。                         

2)填报志愿:722日至26日,毕业生家长登录榆林市教育云平台(www.yulinedu.net)“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志愿未填报我校的,不予录取。

3)网上录取:分段录取工作安排在824日至826日,由教体局组织各招生学校实施,按照志愿顺序和批次顺序依次进行录取。

3.入学报名

凡被录取的学生,须持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新生入学通知书》,于829日到录取学校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五、招生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将招生工作作为我校教育发展的大事来抓树立全校一盘棋思想,采取得力措施,提升我校发展的内涵,规范我校的办学行为,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增强对小学毕业生的吸引力,全力做好新生入学宣传、组织和管理工作,确保我校小学毕业生应入尽入。强化招生意识,在关键环节积极为我校的招生工作作好铺垫。动员全校师生员工为招生工作献计献策、贡献力量,抓住一切有利于招生的契机开展工作。

    (二)营造初中招生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召开我校初中招生工作动员会,让所有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对招生政策有一个详细的了解。

    (三)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好招生宣传工作。锤炼宣传内容,进一步增强宣传内容的影响力。继续宣传我校的办学优势,即雄厚的师资力量、团结进取的教师队伍、一流的管理水平、独具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浓郁的书香校园氛围,打造出学校的品牌,以学校的品牌吸引学生。充分利用电视台、博客等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我校中学的各项工作成绩和招生政策,提升教育的整体形象,利用我校近年来在社会上的良好声誉。努力增加宣传的覆盖面,力争做到宣传内容家喻户晓,想方设法使我们的招生宣传信息覆盖到招生适宜对象中的每一个学生。

 

 

靖边县靖中初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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