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 07月01日
靖边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全面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及省市有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和均衡编班工作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坚持学校招生、一校一案、部门联审原则;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坚持均衡配置师资与阳光招生原则;坚持信息公开原则,保障全县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儿童。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入学对象为具有靖边县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详见《靖边县2022年小学招生计划表》(附件1)和《靖边县2022年初中招生计划及服务小学一览表》(附件3),农村中小学等其余未列入计划的学校班额不得超过54人。
四、招生范围
根据城区人口分布与学校布点情况,教体局划定了城区各学校招生服务范围,详见《靖边县2022年城区小学招生范围一览表》(附件2)和《靖边县2022年初中招生计划及服务小学一览表》(附件3)。东坑辖区在教体部门和镇政府指导下组织实施,其他辖区招生工作由学区(中心校)牵头,各中小学具体组织实施。
五、招生规程
各学校根据全县招生入学实施意见,结合校情制定本校招生方案,方案要细化入学批次、户籍与房产要求、资格审核相关事宜等。学校招生方案于6月22日前报教体局审定后向社会发布。
(一) 网上报名。2022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必须登录榆林市教育云平台(www.yulinedu.net)“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适龄儿童入学网上报名,完成报名登记进行学位申请,幼升小网上报名工作由适龄儿童就读幼儿园组织实施,于7月1日至5日进行,全市统一开启、统一关闭系统。小升初不进行网上报名。
(二)入学资料受理审核
1.各小学入学资料受理与资格审核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7月12日至18日,第二阶段7月19日至7月25日。适龄儿童家长持网上报名时系统生成打印的入学申请表,按照学校招生方案时间节点要求携带资格审核所需资料,按时参加片区学校资格审核,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参加一所学校资格审核,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
2.7月2日至7月14日,城区小学毕业生监护人将《靖边县2022年初中新生入学申请表》(附件4)等资格审核所需资料递交至小学就读学校,逾期不予受理。非服务区小学毕业生需跨区域就读的,在完成区域初中学校资审后,于7月18日向距离房产最近的初中学校申请资格复审,复审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后,招生学校按批次予以录取。
3.入学批次划分
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依据中小学招生考试政策,落入户籍和房屋产权办理时间为2021年9月1日之前,下同;各学校可根据实情细化方案),且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
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学校片区内的靖边户籍,但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含在学校片区内拥有直接与政府租赁的公租房、廉租房)。
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为非靖边户籍,但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含在学校片区内拥有直接与政府租赁的公租房、廉租房)。
第四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学校片区户籍,但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
第五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靖边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
第六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非靖边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
(三)入学资格联审。招生学校汇总新生入学信息,交由公安局、张家畔街道办、不动产登记局等部门对家长提供的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核实,同时,教体局要组织招生工作人员对资审结果进行复核。信息复核后由招生学校及时公示审核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若有家长提供虚假信息,借用他人房产(水、电、天然气)手续、虚假过户等扰乱招生秩序,取消划片入学资格,并由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入学延误,后果自负。
(四)志愿填报与确认
资格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于7月27日至29日进行志愿确认,小学毕业生于7月23日至26日进行志愿填报,监护人须登录榆林市教育云平台(www.yulinedu.net)“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志愿填报与确认,未按时完成志愿填报与确认的,不予录取。
(五)网上录取
8月16日至18日进行,由各招生学校按照志愿顺序和批次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如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或小学毕业生人数未超出该校计划招生人数,则全部录取;如上一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而下一批次的报名人数多于空余学位时,采用随机派位的办法进行录取。随机派位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参加,并接受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随机派位时如有双胞胎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可提前向学校申请一个派位编码参与派位。未派到学位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由教体局于8月20日统一调配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就近学校就读,届时请各位家长适时关注短信提醒或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调配情况。民办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申请补录。
(六)入学报名
凡被城区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须提前在报名系统中打印《新生入学通知书》,于8月21日到录取学校报名,逾期不予补报。农村各镇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直接在辖区学校登记入学,不进行资格审核、网上报名录取等工作。全县起始年级新生报名入学时,学校要及时收集学生预防接种材料,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有序开展,县委办、政府办成立了招生入学工作小组,招生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教体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招生学校具体实施。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各招生学校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分工,夯实责任,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工作机制。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十个严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照顾关系违规招生,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捐资、征地等名义与学校联系招生。招生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坚决纠正招生中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资格审核工作严格执行“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失责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相关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设置咨询(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方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三)强化信息公开。各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对招生政策进行宣传,设立新生入学接待室,在学校大门口张贴学校招生方案、咨询电话,积极为家长提供政策解读等咨询服务。全面推行信息公开,主动公布招生信息,对资审结果、编班结果等及时进行公示。城区各小学要做好资料收发、志愿填报指导工作,志愿填报由家长或学生本人填报,严禁班主任或科任教师代替学生填报。
(四)严格均衡编班。各学校统一采用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整个编班过程向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公开,并接受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学生编班花名当场公开,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当场公开。编班花名公布后不得变动,任课教师公布后不得无故变动,编班后校际间学生不得随意变动。
(五)推进均衡发展。教体局将从实际出发,统筹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整体提升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办好每一所学校。积极推动县域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通过交流、支教、挂职锻炼等形式,促进城区学校名优教师、骨干教师向县城周边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切实提高县城周边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师资水平。
(六)做好疫情防控。资料递交和资格审核期间,各学校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落实好个人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家长体温检测、现场秩序维护等相关工作,确保资审工作有序进行。
七、有关说明
(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靖边城区租住的,不划分学校服务片区。教体局经摸底分析,一小、二小、三小、六小、九小、十五小服务片区居住人口密度较大,各学校招生压力大,进城务工人员要合理选择租住区域,理性选择就读小学。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人数较2021年大幅增加,城区中心区域二中、四中、六中学位有限,望各位家长根据实际理性填报志愿。
(二)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教育系统(含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现任或新任校级领导和中层领导子女无特殊原因今后不得再到县域外学校就读。城区学校教职工子女按照自愿原则,既可按户房一致原则申请入学,也可经法定监护人申请,安排到其任教学校或任教学校教育集团片内的就近学校就读。农村学校教职工子女可选择房产所在教育集团片内的某所学校就读。
(三)适龄残疾儿童按照“一人一案”要求,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重度残疾儿童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四)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向学校提交购房合同、发票、房管部门收件收据或建房批文等能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法定证件原件,并提供六个月的水、电、天然气缴费原始发票、缴费卡及开户合同等资料原件。属共有房屋产权,其所有权须达到51%及以上。民间契约、协议、非住宅房屋所有权证以及未实际交工入住的小区,不作为入学依据。
(五)城区中心区域学校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须积极探索实行“学位锁定”政策。学位锁定是指对小学、初中适龄学生入学登记使用的房产实行锁定,一套房产小学锁定6个学年、初中锁定3个学年(包含中途转出学生)。同一学校招生片区内,一套房产小学6个学年内、初中3个学年内只为锁定时登记的产权所有人子女提供学位。锁定期间如该房产产权发生转让,则该房产不再作为入学依据,占用该房产学位的学生毕业后,学位锁定自动解除,可用于再次申请学位(如有直系兄弟姊妹在读的相应延期到其毕业)。城区中心区域学校要建立多部门联动审核机制,与公安局、住建局、不动产登记局、张家畔街道等部门对户籍、住房情况进行联合审核。
教体局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912-4618158 0912-4649107
招生监督举报邮箱:JB4618158@126.COM
附件: 1.靖边县2022年城区小学招生计划表
2.靖边县2022年城区小学招生范围一览表
3.靖边县2022年城区初中招生计划及服务小学一览表
4.靖边县2022年初中新生入学申请表
附件1
靖边县2022年城区小学招生计划表 |
||||
序号 |
招生学校 |
计划班数 |
班额 |
计划人数 |
1 |
靖边一小 |
12 |
54 |
648 |
2 |
靖边二小 |
8 |
54 |
432 |
3 |
靖边三小 |
9 |
54 |
486 |
4 |
靖边四小 |
4 |
54 |
216 |
5 |
靖边五小 |
6 |
54 |
324 |
6 |
靖边六小 |
12 |
54 |
648 |
7 |
靖边七小 |
7 |
54 |
378 |
8 |
靖边八小 |
6 |
54 |
324 |
9 |
靖边九小 |
5 |
54 |
270 |
10 |
靖边十小 |
3 |
45 |
135 |
11 |
靖边十一小 |
3 |
45 |
135 |
12 |
靖边十二小 |
6 |
54 |
324 |
13 |
靖边十四小 |
2 |
54 |
108 |
14 |
靖边十五小 |
12 |
54 |
648 |
15 |
靖边十六小 |
2 |
45 |
90 |
16 |
靖边十七小 |
1 |
45 |
45 |
17 |
靖边十八小 |
2 |
45 |
90 |
18 |
金华路小学 |
6 |
54 |
324 |
19 |
清华路学校 |
6 |
54 |
324 |
20 |
金桥九年制学校 |
1 |
54 |
54 |
21 |
夏郡小学 |
1 |
45 |
45 |
合计 |
114 |
-- |
6048 |
附件2
靖边县2022年城区小学招生范围一览表 |
|
|
招生学校 |
服务范围 |
备注 |
靖边一小 |
林荫路以东,东新街与利民街以南,芦河以西,南环路以北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
|
靖边二小 |
芦河以东,东大街与金华路以南,农机巷以西,南关东街(307国道)以北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
|
靖边三小 |
晨光巷与长城路(龙山路至清华路段)以东,龙升路与龙山路(酒厂路至芦河段、长城路至晨光巷段)以南,芦河路、酒厂路与芦河以西,利民街与清华路以北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
|
靖边四小 |
芦河以东,龙山路以南,青杨路以西,人民东路以北,以及就近居住的适龄儿童。 |
|
靖边五小 |
崇文巷以东,南关东街(307国道)与文化东路以南,南二环以北,以及就近居住的适龄儿童。 |
|
靖边六小 |
天赐路与长庆路以东,人民西路、统万路与西新街以南,长城路与林荫路以西,南环路与靖安路(长庆基地南墙)以北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
|
靖边七小 |
林荫路(青银高速至龙升路段)以东,芦河路以西,龙升路以北(林荫路至芦河路段),青银高速以南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
|
靖边八小 |
长庆路以东,青银高速以南,晨光巷与林荫路以西,龙山路以北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
|
靖边九小 |
长城路以东,清华路以南,东环路以西,东新街以北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
|
靖边十小 |
靖安路以南,林荫路以西,以及就近居住的适龄儿童。 |
寄宿制学校 |
靖边十一小 |
芦河路以东,龙山路以北,以及就近居住的适龄儿童。 |
寄宿制学校 |
靖边十二小 |
芦河以东,崇文巷以西,南关东街以南,南二环以北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
|
靖边十四小 |
就近居住的适龄儿童。 |
|
靖边十五小 |
西环路以东(含靓景华庭),统万路与人民西路以南,天赐路以西,靖安路(长庆基地南墙)以北区域居住的适龄儿童。 |
|
靖边十六小 |
龙山路以北,长庆路以西,北环路以南,红柳路与天赐路以东,以及就近居住的适龄儿童。 |
提供午餐 |
靖边十七小 |
统万路与龙山路以北,红柳路与天赐路以西,北环路以南。以及就近居住的适龄儿童。 |
提供午餐 |
靖边十八小 |
南环路以南,林荫路南延伸段以东,芦河以西区域居住的适龄儿童。 |
|
金华路小学 |
农机巷以东,人民东路(乾坤巷)以南,青杨路以西,文化东路以北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
|
清华路学校 |
长城路与长庆路以西,人民西路与统万路以北,红柳路以东,龙山路以南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
|
金桥九年制学校 |
就近居住自愿就读的适龄儿童。 |
寄宿制学校 |
夏郡小学 |
就近居住自愿就读的适龄儿童。 |
提供午晚餐 |
说明:南大街以东、利民街以南、东新街以北、东环路以西区域,2022年划为一小与九小公共片区,2023年将划为九小片区。
附件3
靖边县2022年城区初中招生计划及服务小学一览表 |
|||||
招生学校 |
招生 班数 |
招生 班额 |
招生 人数 |
服务小学 |
|
靖边二中 |
24 |
54 |
1296 |
一小、六小、九小、十八小服务区毕业生;十二小(仅限二中服务区有房)。 |
|
二中长庆路校区 |
8 |
54 |
432 |
一小、六小、九小、十小、十二小、十五小、十八小毕业生可以填报。 |
|
靖边四中 |
19 |
54 |
1026 |
1.三小、七小、八小、十六小、十七小服务区毕业生。 2.九小、十三小、夏郡小学、北郊九年制学校、杨米涧中心小学毕业生可以填报。 |
|
靖边五中 (靖中初中部) |
12 |
54 |
648 |
十小、十五小服务区毕业生,镇靖中心小学、水口滩小学、枣刺梁小学,城区学校毕业生可以填报。 |
|
靖边六中 |
24 |
54 |
1296 |
1. 二小(广通巷以南)、五小、 十二小、金华路小学(金华路以南)服务区毕业生。 2.十四小、五台小学、乔沟湾 中心小学毕业生可以填报。 |
|
靖边八中 |
4 |
54 |
216 |
十一小及城区学校毕业生可以填报。 |
|
靖边十中 |
8 |
54 |
432 |
十中小学毕业生,城区小学毕业生可以填报。 |
|
靖边十一中 |
12 |
54 |
648 |
四小、金华路与广通巷以北服务区毕业生,城区小学毕业生可以填报。 |
|
清华路学校 |
12 |
54 |
648 |
清华路学校服务区毕业生;一小、六小、八小、九小、十三小、十五小、十六小、十七小、夏郡小学、北郊九年制学校毕业生可以填报。 |
|
金桥九年制学校 |
5 |
54 |
270 |
城区小学毕业生可以填报。 |
|
合计 |
128 |
-- |
6912 |
----- |
附件4
靖边县2022年初中新生入学申请表
学生 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与监护人关系 |
|
|||
户 主 |
|
学生与户主关系 |
|
房产所有人 (租赁户不填) |
|
|||
法定监护人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方式 |
|
|||
户籍 地址 |
|
|||||||
现居住地址 |
|
|||||||
学校片区内房户类型 |
□片区户、片区有房 □靖边非片区户、片区有房 □非靖边户、片区有房 □片区户、片区无房 □靖边户、无房 □非靖边户、无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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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明证件材料 |
1.户口簿 □有 □无 2.实际居所证明 (□房屋产权证明 □其它) □有 □无 3.其它资料(须注明)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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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审 核 |
审核
意见 |
户籍初审意见:
负责人签字:
|
房产初审意见:
负责人签字:
|
复审意见:
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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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
批次
|
批次: 录入人签字: 年 月 日
|
|||||||
说明:此表打印或手工填写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