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 07月02日
靖边县2021年小升初招生和均衡编班实施意见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52号)和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榆政教发〔2021〕9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市级统筹、以县为主、一校一案原则;坚持多校划片与对口直升相结合原则;坚持“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原则;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
二、招生对象
初中七年级招生入学对象为具有靖边县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及服务小学
详见《靖边县2021年城区初中招生计划及服务小学一览表》(附件1),农村初中、九年制学校班额不超54人。
四、招生办法
(一)农村初级中学。农村学校实行整体移交的办法,小学将毕业生移交至服务区初中,九年制学校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由各学区、中心校与招生学校共同组织实施,不进行网上报名录取。
(二)城区初级中学。城区初中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办法招生,由教体局监督、指导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先进行资格审核、网上填报志愿,然后按批次顺序分阶段录取。第一阶段先录取前三批次,前三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时,依次录取后四批次,直到录满为止。
1.批次划分
第一批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对口服务小学片区内(以下简称片区)。
第二批次:①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靖边县非片区户籍,但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为非靖边县户籍,但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
第三批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张家畔非片区户籍。
第四批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靖边县非张家畔户籍,但在学校片区外(城区)拥有房屋产权。
第五批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非靖边县户籍,但在学校片区外(城区)拥有房屋产权。
第六批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靖边县非张家畔户籍,且在城区内无房屋产权。
第七批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非靖边县户籍,且在城区内无房屋产权。
2.招生规程
(1)方案发布:各学校根据全县招生入学实施意见,结合校情出台学校招生方案,学校招生方案要明确招生时间节点、户籍与房产要求、资格审核相关事宜、新生录取程序等,学校招生方案报教体局审定后,于6月25日前向社会公布。
(2)资格审核:7月4日至11日,城区小学毕业生监护人将《靖边县2021年城区初中新生入学申请表》(附件2,手写或打印)、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等资格审核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统一交至小学就读学校,由初中招生学校组织人员到服务小学对家长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核,《申请表》信息须准确无误,录入系统后将无法修改。
(3)核对信息:7月17日至20日,招生学校会同公安、住建、社区等部门,统一对学生家长提供的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调查核实。信息核对后由资审学校公示审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若向学校提供虚假信息,借用他人房产(水、电、天然气)手续虚假过户等扰乱招生秩序,直接取消划片入学资格,并交由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由此造成的入学延误,后果自负。
(4)填报志愿:7月21日至25日,毕业生家长登录榆林市教育云平台(www.yulinedu.net)“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对于服务区小学资审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依据资审各批次人数及批次顺序设置志愿学校,批次靠后者只能填报其他志愿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填报志愿的小学毕业生视为外出就读。
(5)网上录取:分段录取工作安排在8月24日至26日,由教体局组织各招生学校实施,按照志愿顺序和批次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如上一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而下一批次的报名人数多于空余学位时,直接进入随机派位阶段进行录取。随机派位时如有双胞胎学生,其法定监护人可提前申请一个派位编码参与派位。派位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参加,并接受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分段录取后,如仍有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由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征集志愿进行录取。
3.入学报名
凡被录取的学生,须持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新生入学通知书》,于8月29日到录取学校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五、编班要求
按照市教育局均衡编班要求,七年级新生统一采用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随机均衡编班,编班工作由教体局组织各初中学校实施,整个编班过程向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公开,并接受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学生编班花名册公开,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公开;编班花名册公布后不得变动,任课教师公布后不得无故变动,编班后校际间学生不得随意变动。严格实行班级人数、班级生源和师资搭配三均衡,不得设立子弟班和重点班,杜绝择校、择班现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小升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县教体局成立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专班,督查、指导、复核学校资格审核、新生录取等工作。各学校也要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小升初招生工作相关事宜,并将学校招生方案及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教体局备案。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十个严禁”规定,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照顾关系违规招生,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捐资、征地等名义与学校联系招生,严禁学校擅自接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招生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坚决纠正招生中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如出现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严肃问责学校相关责任人员。各学校要畅通举报渠道,设置咨询(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方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三)严格资格审核。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落实 “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分工,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工作机制。资格审核工作实行“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于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严肃处理。资格审核期间,各学校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现场秩序维护等相关工作,确保资审工作有序进行。
(四)加强政策宣传。教体局将通过招生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对小升初招生相关政策进行宣传,并在资格审核后,网上报名前安排专场宣讲会。各初中学校要广泛宣传招生入学政策,设立新生入学接待室,专人负责,公布联系电话,为学生入学提供全面周到的咨询服务,为家长答疑解惑。同时,要全面推行信息公开,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对资审结果、编班结果等及时进行公示。城郊学校要加强与服务小学联系,通过校园开放日等活动,让家长深入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城区各小学要做好小升初招生政策解读、资料收发、志愿填报指导工作,志愿填报由家长或学生本人填报,严禁班主任或教师代替学生填报。
七、有关说明
(一)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二)城区学校教职工子女按照自愿原则,既可按对口直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原则申请入学,也可经法定监护人申请,安排到其任教学校或房产所在教育集团片内的某所学校就读。农村学校教职工子女可选择房产所在教育集团片内的某所学校就读。
(三)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人数较去年大幅增加,城区初中学位有限,入学压力较大,城区中心区域学校二中、四中、六中服务片区学位短缺较多,望各位家长、老师根据实际理性填报志愿。
(四)根据省市要求,义务教育招生全市统一运用“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报名系统由市教育局统一管控,全市统一开启、统一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填报志愿的学生将无法录取。
(五)小升初招生工作中,自愿放弃服务区学校入学资格,就读于民办学校或外地学校的学生,转回我县就读的,不再视其为服务区内学生,须在申请转入的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经学校与教体局同意后方可转入就读。
(六)房屋所有权证抵押的,须到房管所开具房产查询证明,代替房屋所有权证报名;房屋确实已经交付使用,但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凭购房合同、发票及房管部门收款收据为依据。民间契约、协议、非住宅房屋所有权证以及未实际交工入住的小区不作为入学依据。2021年6月30日之后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户籍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七)因历史原因未办理或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向学校提交自有住所的说明报告及能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或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或提供最近六个月的水、电、天然气等缴费原始发票及缴费卡、开户合同等材料。
(八)非片区学校小学毕业生,需跨片区到房产所在片区学校就读的,在完成片区初中学校资审后,于7月26日向房产所在片内就近初中学校申请复审,复审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按批次予以录取。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912-4618158 0912-4649107
招生监督举报邮箱:JB4618158@126.COM
附件:1.靖边县2021年城区初中招生计划及服务小学一览表
2.靖边县2021年城区初中新生入学申请表
附件1
靖边县2021年城区初中招生计划及服务小学一览表
招生学校 |
招生 班数 |
招生班额 |
招生 人数 |
服务小学 |
第二中学 |
24 |
54 |
1296 |
一小、六小、九小、十五小、十八小、十二小(二中服务区有房)。 |
第二中学 长庆路校区 |
12 |
54 |
648 |
一小、六小、九小、十五小、十六小、十七小、十八小毕业生可以填报。 |
第四中学 |
20 |
54 |
1080 |
1.三小、七小、八小、十六小、十七小。 2.四小、九小、夏郡小学、十三小、北郊九年制学校、杨米涧中心小学、新房滩小学毕业可以填报。 |
第四中学东校区 |
6 |
54 |
324 |
十一小及城区学校毕业生可以填报。 |
靖边中学初中部
|
10 |
54 |
540 |
十小、镇靖中心小学、水口滩小学、枣刺梁小学及城区学校毕业生可以填报。 |
第六中学 |
24 (其中设1个奥体班) |
54 |
1296 |
1.二小、四小、五小、十二小。 2.五台小学、十四小学、 新房滩小学、乔沟湾中心小学毕业生可以填报。 |
第十中学
|
10 |
54 |
540 |
十中小学毕业生,城区学校毕业生可以填报。 |
金桥九年制学校 |
8 |
54 |
432 |
城区小学毕业生可以填报。 |
合计 |
114 |
-- |
6156 |
|
附件2
靖边县2021年城区初中新生入学申请表
学生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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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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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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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与户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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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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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监护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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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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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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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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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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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片区内 房户类型 |
□片区户 □靖边非片区户、片区有房,非靖边户、片区有房 □张家畔非片区户 □靖边非张家畔户、片区外有房 □非靖边户、片区外有房 □靖边非张家畔户、无房 □非靖边户、无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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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明 证件材料 |
1.户口簿 □有 □无 2.实际居所证明 (□房屋产权证明 □其它) □有 □无 3.其它资料(须注明) □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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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审 核 |
审核 意见 |
户籍初审意见: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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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初审意见: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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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意见: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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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 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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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 录入人签字: 学校(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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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打印或手工填写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