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 07月05日
靖边六中2021年小升初招生和均衡编班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52号)和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榆政教发〔2021〕96号)精神及《靖边县2021年小升初招生和均衡编班实施意见》(靖政教体发126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党支委员代表为副组长、业务副校长为执行组长、部门代表、教师代表为组员的领导小组,下设以党支委员代表为组长的招生纪检组和以教务主任为组长的招生办公室。
招生热线:0912-4616319 13038985598
二、招生对象
靖边六中服务小学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1.二小、四小、五小、十二小为片区内服务学校;2.五台小学、十四小学、 新房滩小学、乔沟湾中心小学为片区外服务学校)。
三、招生计划
招收24个教学班(其中设一个奥体班),1296名学生。
四、招生办法
采取服务片区与学生自愿相结合的原则,由教体局监督,我校组织实施,先进行资格审核、网上填报志愿,然后按批次顺序分阶段录取。
1.批次划分
第一批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对口服务小学片区内(以下简称片区)。
第二批次:①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靖边县非片区户籍,但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为非靖边县户籍,但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
第三批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张家畔非片区户籍。
第四批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靖边县非张家畔户籍,但在学校片区外(城区)拥有房屋产权。
第五批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非靖边县户籍,但在学校片区外(城区)拥有房屋产权。
第六批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靖边县非张家畔户籍,且在城区内无房屋产权。
第七批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非靖边县户籍,且在城区内无房屋产权。
2.招生规程
依据《靖边县2021年小升初招生和均衡编班实施意见》(靖政教体发〔2021〕126号)文件精神,按照方案发布、资格审核、核对信息、填报志愿、网上录取、编班等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1)方案发布:我校根据靖边县招生入学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出台《靖边六中2021年小升初招生和均衡编班实施方案》,于6月25日前向社会公布。
(2)资格审核:7月4日至11日进行,由片区内小学毕业生监护人将《靖边县2021年城区初中新生入学申请表》(附件2,手写或打印,信息须准确无误,录入系统后将无法修改)、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营业执照等资格审核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统一装在档案袋中(在档案袋右上角注明学生姓名、联系电话、自定批次,在档案袋正面表格内写清材料名称、件数),我校将组织人员对毕业生家长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7月4日:靖边五小
7月10日:靖边二小
7月11日上午:靖边四小
7月11日下午:除靖边二小、靖边四小、靖边五小外其他对口服务学校
说明:①二小、四小、五小资审工作在本校进行,各学校提前按要求将毕业生的相关资审材料收齐。其他学校资审工作统一在靖边六中进行,相关学校于7月9日将毕业生相关材料收齐并统一交至靖边六中教务处(联系人李常禄,联系电话13669124175)。
②二小、四小、五小要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审查期间的材料收发、场地布置(准备两台电脑,6张办公桌)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资审工作顺利进行,各学校负责人安排如下:
二小:张 婷(联系电话:13509127344)
四小:贾 涛(联系电话:18291268199)
五小:毛宏伟(联系电话:13571287084)
③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的小学毕业生视为外出就读,我校将无法安排资料补审。
(3)核对信息:7月15日至20日进行,我校将会同公安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社区等部门,统一对学生家长提供的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调查核实。信息核对后公示审核结果,若提供了虚假信息,直接取消就读我校资格,并交由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由此造成的入学延误,后果自负。
(4)填报志愿:毕业生家长于7月21日至25日登录榆林市教育云平台(www.yulinedu.net)“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家长应根据服务学校的招生计划结合自身实际批次,理性填报志愿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填报志愿的小学毕业生视为外出就读,我校无法补录入学。
(5)网上录取:根据靖边县教体局的统一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分段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8月24日:录取第一至第五批次及奥体班学生。
8月25日:根据前五批次录生情况和剩余学位安排第六批次学生录取工作。
录取过程中,如上一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而下一批次的报名人数多于空余学位时,以随机派位(摇号派位)的方式完成招生计划。随机派位时如有双胞胎学生,其法定监护人可提前申请一个派位编码参与派位。派位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体局代表、家长代表参加,并接受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未被我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由第二志愿学校进行录取或由教体局调整到其他学校。
3.入学报名
凡被录取的学生,须持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新生入学通知书》,于8月29日到录取学校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五、编班办法
按照市教育局均衡编班要求,我校七年级新生统一采用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随机均衡编班,编班工作安排在8月27日进行,由教体局招生领导小组监督,我校具体实施。整个编班过程向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公开,并接受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学生编班花名册公开,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公开;编班花名册公布后不变动,任课教师公布后不无故变动,编班后校际间学生不随意变动。严格实行班级人数、班级生源、男女比例、师资搭配均衡。严格控制班额,上届休学学生复学后要编入班额不足的班级就读;没有按时报到的学生报到后不得进行二次编班,严格杜绝择班现象。
六、保障措施
(一)严肃工作纪律。我校将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十个严禁”规定,规范招生和编班程序,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绝不预留空余学位,绝不违规招生,绝不擅自接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招生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坚决纠正招生中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如出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员。
(二)严格资格审核。我校会严格按照《靖边县2021年小升初招生和均衡编班实施意见》(靖政教体发〔2021〕126号)的有关要求,做好入学对象的资格审核工作。资格审核坚持“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遴选责任心强、业务过硬、认真负责的同志参与资格审核和信息核对等相关招生事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对于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
(三)加强政策宣传。学校将通过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我校2021年小升初招生与均衡编班相关政策进行宣传,并设立新生入学咨询服务室(靖边六中教务处),专人负责,公布联系电话,为学生入学提供全面周到的咨询服务,为家长答疑解惑。同时,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信息。
(四)做好疫情防控。资格审核期间,相关小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我校做好资审期间校园清洁消毒、入校车辆消毒、个人健康码查验、家长体温检测、现场秩序维护等相关工作,确保资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七、有关说明
1.房屋所有权证抵押的,须到房管所开具房产查询证明,代替房屋所有权证报名;房屋确实已经交付使用,但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凭购房合同、发票及房管部门收款收据为依据。民间契约、协议、非住宅房屋所有权证以及未实际交工入住的小区不作为入学依据。2021年6月30日之后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户籍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2.因历史原因未办理或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向学校提交自有住所的说明报告及能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或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或提供最近六个月的水、电、天然气等缴费原始发票及缴费卡、开户合同等材料。
3.烈士子女等符合政策优待学生、教职工子女及非片区学校小学毕业生,符合政策要求准备到我校就读的,请于7月26日向我校申请复审,复审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按批次予以录取。